品種:黃金獵犬



認養條件:
1.需年滿20歲,有穩定的收入,並徵得全家人(尤其是長輩)同意,
也確定家中無過敏體質者,確認府上的主、客 觀環境,皆有能力愛護狗狗直到終老。


2.請記得每年定期帶牠施打疫苗,每月吃心絲蟲預防藥,出門繫牽繩
,勿再讓牠流落街頭。


3. 請認養人自備牽繩以及生活相關用品。


送養人:蔡媽媽 0932-747875


狗在大佳動物醫院
04-23131759
請在Am9:00~Pm9:00 前來認養
台中市華美西街一段203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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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昭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